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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阶梯复费率水价方法说明

IC卡阶梯复费率水价方法说明
IC卡阶梯复费率水价方法说明

IC卡表实施阶梯水价说明

一、方案概述

随着节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实施按用水量多少实施不同价格的分阶梯收费的阶梯水价被自来水公司广泛采用,利用IC卡表收费作为一种自来水公司广泛采用的预付费手段,也应被实施阶梯水价管理。但是众所周知IC卡表作为一种预付费手段它是预先购买然后使用的,这就给实时按用水量计算,按阶梯分段计费带来了难度,本公司经过多年的用水行业收费的经验积累,提供该方案解决IC卡水表按阶梯水价收费。IC卡表收费管理软件先利用设置的预售价格进行第一次售水,在用户第二次购水时,再把上次购买的量和这两次购买所间隔的时间作为原始数据套用阶梯水价公式。对第一次预售做结算。客户可能存在多退少补的情况。方案具体描述如下:

二、阶梯水价设置

参数说明:

A:阶梯数:设置阶梯的等级数量,可支持2-5个阶梯。(上图为3阶)B:阶梯间隔:即实行阶梯的起止时间段,一般为30天一个月。也可按双月、季度、半年、整年设置。

C:阶梯人口:有的地方政策规定是:按户籍人口执行阶梯水价,如:3吨/人/月,某户人口是6人。这个用户第一阶就是每月18顿水。在开户时进行人口数量的输入。系统会根据户内人口数量对每个用户进行阶梯的计算。

如当地政策是按户执行阶梯,不需要开户时登记人口数量。不论是1居室还是4居室,都是每户每月10吨水。

如当地需要按户和人口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阶梯计算时,每户每月10吨水(默认3口之家),当某户为5个户籍人口的话,阶梯增量就是2*3.33=6.67吨。该户第一阶梯的平价水的量就是10+6.67=16.67吨;

上图中:居民阶梯预售价格是6元

第一阶平价水:0-—10吨;价格5元

第二阶中价水:10—20吨;价格8元

第三阶高价水:20吨以上:价格9元。

三、举例说明

鉴于IC卡的特点,用户购买的量是随机的,这个量能用多少时间也是不确定的,下一次再来购买的时间更是无法估计,故多数地方在购买预售时采取单一价格比如6元。客户付款240元。则写入卡内40

吨水。这240元系统做预收处理(这点上区别于非阶梯的方式,非阶梯预售收款帐务直接统计到实收中)

该用户第二次来购水,系统判断此用户上次购买40吨,截至本次购买时表内尚余3吨(此数字可以自由设定,此处以3举例,并不影响实际结果,后有说明)。第一次购买时间-------本次购买时间内(比如间隔了40天)使用了37吨水。上次购买37吨水的的实际阶梯价格为:第一阶:(10吨/30天*40天) =13.33吨*5元=66.65元平价水

第二阶:(10吨/30天*40天) =13.33吨*8元=106.64元中价水

第三阶:(37吨-13.33-13.33)=10.34吨*9元=93.06元高价水阶梯结算价:66.65+106.64+93.06=266.35元

上次预售40吨收款240元,也同样有3吨默认永远留在表内做预售(只有第一次扣除这预留的3吨,以后则把上次购买量全部参与结算)本次参与结算是37吨*6元=222元

该客户应该补款:266.35-222=(+44.35元)

该客户在本次购买时对上次进行多退少补的结算,原则上不另收钱或退钱,只是在本次购买时的金额中进行加减。

届时收款打印的票据中将含有上次结算清单和再次预售清单。

如果客户第二次购买的间隔时间大于120天,则全部按平价水结算。如果客户第二次购买的间隔时间非常短,系统会认为有囤积的故意且N天内就用完第一次购买的37吨水。结算计算时,会绝大多数水量记入第三阶高价水。

(1)本次用户前来购水时间与最近一次的购买时间的差为实际结算

周期,这个值可以是任意时间跨度,每次用户前来购水的时间的当天作为和上一个周期的结算日和下一个周期的起算日。

(2)上周期实际用水量为上次购买量减3吨,无论用户实际表上剩余多少,都按3吨计算,这个预设值是0--N多少都没关系,只扣减一次。从第二次购水开始就全部记入阶梯计算。

下面是按户/人口数用水量结合计算方式

阶梯结算周期:是用户在2次前来购水的区间之间内平均用水量的阶梯。

每户每月4吨平价水默认为3口之家的使用量,按人口核算时将多于3口人的每人每月增加1.33吨。

若用户家中有2口人,和用户家中有6口人时这个标准用量是不公平的。具体解决办法是,当用户家中人口数小于等于某一个值时,采用按户的标准用量,单位吨/户。若用户家汇总人口数大于某一个值时,采用按人的标准用量,单位吨/人。

四、方案优点

本方案的优点如下:

1).因IC卡表用户每次购买时间不定,周期不定,购买量也不定。用水量也不定,故本系统是采用灵活结算的方法。

2).用户不需要在本次IC卡充值前,先到卡表上插卡返写数据。不增加用水客户任何麻烦。

3).水价调整时,只需在软件系统中修改参数即可,不需更改每块IC卡水表中的设置参数。

4).成功避免了卡表因用户囤积水量而损害售水单位利益的可能。

5).可以按户或者每户人口数设不同平价水和高阶梯的使用量。

6).支持一户最多三块IC卡水表的应用。

7).根据需要随时启用阶梯,并可以阶梯与非阶梯多种方式计费用户并存,比如居民用户使用阶梯。而商业用户、工业用户不使用阶梯水价等。

8).成功解决因表内时钟混乱、误差或者失效造成的各种问题。

9).计算精确到天、方法合理,便于推行阶梯水价,减少纠纷。保障售水单位利益和用户利益。

灌区水价测算报告

灌区水价测算报告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市**灌区农业供水水价测算报告 黑龙江省**市**灌区水价测算工作,在省、市、县各级领导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4号令和黑价联字[2004]73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水利厅统一部署,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形成水价测算成果。现将本次水价测算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价测算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了加强水价测算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了水价测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水务局局长和物价局局长担任。成员由计财科、工程管理科、人事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水价测算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程、成本、综合三个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使水价测算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二)明确水价测算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将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入,充分体现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价值,以适应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提高灌区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经济良性循环。 (三)精心测算,严把质量关。我们在水价测算具体组织工作中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培训骨干,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搞好水价测算,人员是关键,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测算出高质量测算成果。因此,我们采取派出去、请进来、以老带新等方法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

二、认真审核,科学合理核定水价。水价核定的关键是水价核定方法,我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核定水价: 第一步,搜集、调阅、对比、分析、审核2005、2006、2007年三年的各年生产成本、生产费用等支出情况。我们采取“五看、五审”的方法。一看财务决算报告,审核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的合法性;二看财务账簿,审核成本、费用、利润、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审核各项支出的真实性;三看工程维修养护支出情况,审核列支是否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通过对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三年支出的审核,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支出剔除。重组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保证其合理性。 第二步,核定供水量。我们在工作中认真核定2003--2007年供水量,确定合理计费水量。 (四)深入农户,进行社会经济效益调查,确认承受能力。 二、基本情况 (一)**灌区位于松花江下游右岸,**灌区的行政区划包括西安、锦山、长安、砚山、**镇和水利部试验站农场。灌区设计灌溉水田面积30.6万亩,全部为水田,设计灌溉定额446.6m3/亩,渠首为提水泵站,位于松花江右岸**区江段。灌区设计流量27 m3/s,加大流量30m3/s,采用1000-8.7型轴流泵10台,总装机3300kw,灌溉设计保证率为80%。灌区渠道由1条总干渠,6条干渠,33条支渠组成。排水系统为长安排干、花马排干、福祥排干和联合排干,全部排水入**支河。结合灌区开发,沿干支渠修建道路,渠道两旁植树造林。 **灌区1997年开工建设,于2000年投入运行。已建工程有渠首、总干渠、四五六干渠及部分配套工程,部分三干渠及配套工程,既有骨干工程控

水费阶梯式收费数学模型的建立与应用

水费阶梯式收费数学模型的建立与应用 作者:东北师范大学数学系陈国芳黄萍 指导教师李佐锋 摘要长春市是全国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的解决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仅从制定合理水价角度提出设计方案,运用了统计抽样检验和随机方法,为政府提供了一个水价的合理方案,并验证了方案的可行性及实际意义。 关键词阶梯式收费正态分布用水量界限节水 一、问题的提出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全球性的热门问题。我国单位GDP的用水量是美国的8倍、德国的11倍,水资源的利用率还很低,节水的空间还很大。为了真正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按照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和治水思路,始终坚持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把节水放在首位。除了向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节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外,还必须深入研究与节水有关的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经济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节水规划,提出符合国情,符合客观规律的节水措施,达到预期的节水效果。 长春市是全国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人均年水资源拥有量只有27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目前,尽管有200亿立方米的水流经长春,但因为水源的污染,这些水无法为我们所全部利用。全市日用水量106万立方米,而日供水能力仅为83万立方米,日缺水量23万立方米。用水高峰时,全市有20多个居民小区供水紧张。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工农业生产用水量还将不断增加。水资源的短缺必将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瓶颈。国家对此问题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白皮书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的解决方案中,涉及了七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有效运用价格机制实现水资源有效配置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就长春市来讲,在城市用水总量中,居民用水就占了45%。因此,控制居民用水量可

灌区水价测算报告1

**市**灌区农业供水水价测算报告黑龙江省**市**灌区水价测算工作,在省、市、县各级领导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4号令和黑价联字[2004]73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水利厅统一部署,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形成水价测算成果。现将本次水价测算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价测算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了加强水价测算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了水价测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水务局局长和物价局局长担任。成员由计财科、工程管理科、人事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水价测算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程、成本、综合三个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使水价测算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二)明确水价测算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将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入,充分体现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价值,以适应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提高灌区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经济良性循环。 (三)精心测算,严把质量关。我们在水价测算具体组织工作中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培训骨干,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搞好水价测算,人员是关键,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测算出高质量测算成果。因此,我们采取派出去、请进来、以老带新等方法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 二、认真审核,科学合理核定水价。水价核定的关键是水价核定方

法,我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核定水价: 第一步,搜集、调阅、对比、分析、审核2005、2006、2007年三年的各年生产成本、生产费用等支出情况。我们采取“五看、五审”的方法。一看财务决算报告,审核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的合法性;二看财务账簿,审核成本、费用、利润、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审核各项支出的真实性;三看工程维修养护支出情况,审核列支是否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通过对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三年支出的审核,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支出剔除。重组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保证其合理性。 第二步,核定供水量。我们在工作中认真核定2003--2007年供水量,确定合理计费水量。 (四)深入农户,进行社会经济效益调查,确认承受能力。 二、基本情况 (一)**灌区位于松花江下游右岸,**灌区的行政区划包括西安、锦山、长安、砚山、**镇和水利部试验站农场。灌区设计灌溉水田面积30.6万亩,全部为水田,设计灌溉定额446.6m3/亩,渠首为提水泵站,位于松花江右岸**区江段。灌区设计流量27 m3/s,加大流量30m3/s,采用1000-8.7型轴流泵10台,总装机3300kw,灌溉设计保证率为80%。灌区渠道由1条总干渠,6条干渠,33条支渠组成。排水系统为长安排干、花马排干、福祥排干和联合排干,全部排水入**支河。结合灌区开发,沿干支渠修建道路,渠道两旁植树造林。 **灌区1997年开工建设,于2000年投入运行。已建工程有渠首、总干渠、四五六干渠及部分配套工程,部分三干渠及配套工程,既有骨干工程控制面积15万亩,但目前实际灌溉面积8.0万亩。由于田间工程不配

广东全省推行阶梯水价商业工业用水同价(精)

广东全省推行阶梯水价商业工业用水同价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 2012-10-31 04:51:48 广州 11月 21日实施,水价分类简化成三类: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 新快报讯记者冯艳丹通讯员岳佳综报道近日, 广东省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水利厅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简化水价分类, 推行节水计价方式改革, 加强镇村自来水价格管理。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全省范围内都将推行阶梯水价,简化水价分类实现工商同价。 商业用水不再高于工业用水 省物价局表示, 按照《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 广东省现行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性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用水 5大类。从各地情况看,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最低,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最高。按照省政府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简化水价分类有利于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网同价的目标。这意味着, 以往商业用水高于工业用水的现象将不存在。 通知指出, 各地要简化用水价格分类, 逐步将自来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 3类,并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分类水价,更好地实现公平负担。广州市将在 11月 21日实施的阶梯收费也已经按照以上分类计算。 其中, 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居家生活和集体宿舍用水, 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计收水费的特定用水 ; 特种用水包括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和外轮、洗车的用水,具体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 未实施区域时间方案自定

北京阶梯水价

北京水价调整 新闻回顾: 4月2日,北京官方公布两个水价调整方案,均设三个阶梯,基本水价上调0.95元或1元;4月17日下午,北京市阶梯水价听证会在耗时近4个小时后结束,据了解25名听证代表均同意实施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其中6位代表同意方案一,有17位代表同意方案二,另有有2位代表提出不同方案;目前,北京官方回应涨价说最终居民水价还在研究当中。 听证会的奇怪之处: 据了解,与会的25位听证代表来自不同的领域,并且还有专门为此进行了实地调研。看起来的确非常认真严谨。 可是,为什么没有对北京水价调整方向是上调还是下调或者该上调多少进行听证呢?为什么在举行听证会之前就已经制定好两个方案了呢?并且两个都是涨价的。而听证会的代表们进行二选一,其中有2个代表提出了新的方案,但会上没有对这两个新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供水行业似乎成为受“听证会”毒害最深的行业,水价听证会由以前反对声一片到现在的无人问津,或许暴露了它本身存在的弊病。 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听证会”是由行政法官主持,听证的双方可对结果上诉。但是,在中国“听证会”由物价部门主持,而它又是价格的主管部门,这首先是我国听证会制度本身同英美等国听证制度的区别。因此,我国水价听证会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它不能实现最终决

策,只是听取各方意见,而一些听证参加人并不了解这一点,于是,水价听证会逐渐沦为情绪宣泄的场所。目前的听证会缺乏中介公司的介入和对成本的剖析。 阶梯水价的优点和难点: 阶梯水价是国际通行的促进节水,保障弱势用水者利益的手段。相对于直接涨价,推进阶梯水价是更有效的方式,更能提升民众的节水意识。 但是,阶梯水价需要提高自来水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硬件建设,对自来水公司可以说是一个挑战。 发达国家的地方财税与中央财政分割清晰,水价机制也相对完善,历史负担较少这些原因均使水价问题相对简单。处于变革状态的中国两者都不清晰,而且历史纠结很多,水价体制问题比较复杂。 结论: 北京不仅缺水,还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而且每年的用水量还在增加。距离上一轮北京自来水价格调整,已经过去了5年。而今年伊始,国家发改委与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国设市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市采取阶梯水价,势在必行。 有人认为,北京的阶梯水价改革与公开涨价同时推出,大概是想一步到位,但从居民负担角度而言,不该用力过猛,应该先让居民接受阶梯水价,然后再逐步把水价调整到位——这或许是民生必需品价格

阶梯水价计算方法

阶梯水价计算方法 1、阶梯式水价的定义 2、每个阶梯水量基数定义 A.按户水量基数 5 M3。 Eg:某户人数为8 第一阶梯水量基数(x)为:(8-4)*5+22=42M3(x≤42 M3) 第二阶梯水量基数(x)为:(8-4)*5+30=50M3(42 M3<x≤50M3) 第三阶梯水量基数(x)为:(>50 M3) B.按人水量基数 Eg:某集体宿舍10人 第一阶梯水量基数(x)为:x=10*5 M3 =50M3 第二阶梯水量基数(x)为:x=10*6 M3 =60M3 3、阶梯式水费计算方法 I.按户计算方法 每户每月的用水量(x) * 所对应的水费单价 II.按人计算方法 每人每月的用水量(x) * 所对应的水费单价

B.分段阶梯 Eg:乙家(4人及以下)2008年某月用水量为35 M 第一阶梯用水量:22 M3 第二阶梯用水量:30 M3 -22 M3 =8 M3 第三阶梯用水量:35 M3 -30 M3 =5 M3 第一阶梯用水费:22 M3 *1.4元/ M3 =30.8元 第二阶梯用水费:(30 M3 -22 M3)*2.1元/ M3=16.8元 第三阶梯用水费:(35 M3 -30 M3)*2.8元/ M3=14.0元 总水费:61.6元 II.按人计算方法 Eg:乙家(1人)2008年某月用水量为10 M 第一阶梯用水量:5 M3 第二阶梯用水量:6 M3 -5 M3 =1 M3 第三阶梯用水量:10 M3 -6 M3 =4 M3 第一阶梯用水费:5 M3 *1.4元/ M3 =7元 第二阶梯用水费:(6 M3 -5 M3)*2.1元/ M3=2.1元 第三阶梯用水费:(10 M3 -6M3)*2.8元/ M3=11.2元 总水费:20.3元

高中数学热点素材北京阶梯水价5月1日起实行第一阶梯水价每立方米5元

高中数学热点素材: 北京阶梯水价5月1日起实行第一阶梯水价每立方米5元 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北京市发改委今天发布北京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从2014年5月1日起,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分档递增。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5元;第二阶梯用水量在181-260 立方米之间,水价为每立方米7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9元。 6人以上不分表家庭每加1人增30立方米 关于多人口家庭用水问题。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应给予分表;不具备分表条件且人口为6人(含)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直接认定其阶梯水量和水价。 少数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 2014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8个月的用水量计算 根据国家要求,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便民浴池、园林环卫等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统一执行每立方米6元,并按照《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继续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2014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8个月的用水量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在121-176立方米之间,第三阶梯用水量为176立方米以上。 某地近年来持续干旱,为倡导节约用水,该地采用了“阶梯水价”计费方法,具体方法:每户每月用水量不超过4吨的每吨2元;超过4吨而不超过6吨的,超出4吨的部分每吨4元;超过6吨的,超出6吨的部分每吨6元. (1)写出每户每月用水量x(吨)与支付费用y(元)的函数关系;

IC卡阶梯复费率水价方法说明

IC卡表实施阶梯水价说明 一、方案概述 随着节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实施按用水量多少实施不同价格的分阶梯收费的阶梯水价被自来水公司广泛采用,利用IC卡表收费作为一种自来水公司广泛采用的预付费手段,也应被实施阶梯水价管理。但是众所周知IC卡表作为一种预付费手段它是预先购买然后使用的,这就给实时按用水量计算,按阶梯分段计费带来了难度,本公司经过多年的用水行业收费的经验积累,提供该方案解决IC卡水表按阶梯水价收费。IC卡表收费管理软件先利用设置的预售价格进行第一次售水,在用户第二次购水时,再把上次购买的量和这两次购买所间隔的时间作为原始数据套用阶梯水价公式。对第一次预售做结算。客户可能存在多退少补的情况。方案具体描述如下: 二、阶梯水价设置 参数说明: A:阶梯数:设置阶梯的等级数量,可支持2-5个阶梯。(上图为3阶)B:阶梯间隔:即实行阶梯的起止时间段,一般为30天一个月。也可按双月、季度、半年、整年设置。

C:阶梯人口:有的地方政策规定是:按户籍人口执行阶梯水价,如:3吨/人/月,某户人口是6人。这个用户第一阶就是每月18顿水。在开户时进行人口数量的输入。系统会根据户内人口数量对每个用户进行阶梯的计算。 如当地政策是按户执行阶梯,不需要开户时登记人口数量。不论是1居室还是4居室,都是每户每月10吨水。 如当地需要按户和人口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阶梯计算时,每户每月10吨水(默认3口之家),当某户为5个户籍人口的话,阶梯增量就是2*3.33=6.67吨。该户第一阶梯的平价水的量就是10+6.67=16.67吨; 上图中:居民阶梯预售价格是6元 第一阶平价水:0-—10吨;价格5元 第二阶中价水:10—20吨;价格8元 第三阶高价水:20吨以上:价格9元。 三、举例说明 鉴于IC卡的特点,用户购买的量是随机的,这个量能用多少时间也是不确定的,下一次再来购买的时间更是无法估计,故多数地方在购买预售时采取单一价格比如6元。客户付款240元。则写入卡内40

阶梯水价方案

1阶梯水价方案 “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阶梯式计量水价将水价分为两段或者多段,每一分段都有一个保持不变的单位水价,但是单位水价会随着耗水量分段而增加。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计划指标的制定、调整按着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系统可以设置阶梯的数量和每个阶梯的价格,通过系统自动计算得到计量水费,阶梯式计量水费=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可在系统后台或在水表端实现阶梯水价计费的功能。 1)IC卡水表不具备阶梯水价功能 通过售水主站系统根据相关规定,按年度计算阶梯水费。设定阶梯数(第一、二|……档)、分档水量标准及价格标准 第一档:年用水量(可设定),水价每吨(可设定); 第二档:年用水量(可设定),水价每吨(可设定); 第三档:年用水量(可设定),水价每吨(可设定); 年度计算方式: 年总用水量=年第一档用水量+年第二档用水量+年第三档用水量 年总水费=年第一档水费+年第二档水费+年第三档水费 IC卡水表采用预付费购水方式,并以年度为周期进行各档水量累计计算,年度指标不跨年。用户每次购水时按照用户实际购水量并按照阶梯水价所规定的各档年水量额度结算水费,当次结清所购水量费用。用户每次购水时,系统应能检测并提示年度已购的累计购水量和各档水量指标余额,累计购水量接近一档累计指标时,应只售给用户一档水量余额;但用户在用完一档余额后,还想继续购水,则系统也应满足要求,自动执行第二档水价向用户售水,依此,第三档。 2)IC卡水表具备阶梯水价功能

售水主站系统直接将水费通过IC卡直接充值到阶梯水表中,由水表实时计算阶梯水费。首先设定阶梯数(第一、二|……档)、分档水量标准及价格标准,水表可按年度计算方式计算水费。 年总用水量=年第一档用水量+年第二档用水量+年第三档用水量 年总水费=年第一档水费+年第二档水费+年第三档水费 IC卡水表采用预付费购水方式,并以年度为周期进行各档水量累计计算,年度指标不跨年。用户每次购水时按照用户实际购水量并按照阶梯水价所规定的各档年水量额度结算水费,当次结清所购水量费用。用户每次购水时,系统应能检测并提示年度已购的累计购水量和各档水量指标余额,累计购水量接近一档累计指标时,应只售给用户一档水量余额;但用户在用完一档余额后,还想继续购水,则系统也应满足要求,自动执行第二档水价向用户售水,依此,第三档。 3)水表具备远程抄表或人工月度抄表 通过售水主站系统根据相关规定,按月度(或年度)计算阶梯水费。首先设定分档水量标准及价格标准。然后主站系统根据每月的用水量,根据每档水量和每档水价。自动计算水费:总水费=年第一档水费+年第二档水费+年第三档水费。如果采用预付费方式,主站每天计算剩余水费,当剩余水费少于某个阀值(可设置),对用户短信提醒,当剩余水费为0(或达到赊欠值)可远程对水表断开阀门,切断供水。

三水区居民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方案

附件2、三水区居民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方案 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用量越大,价格就越高,对于超定额用水阶梯加价,主要目的是促进节水和减少污染量,以保护水资源。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五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号)中提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通知》指出调整水价要与改革水价的计价方式相结合,要求全国各省市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推行阶梯式水价的先决条件就是安装“一户一表、独立计费”系统,实施“抄表到户”。佛山水业三水供水有限公司高度重视"一户一表"工作,三水城区(包括西南、金本、河口)新建住宅楼房基本实现"一户一表",目前在册水表达85684个,基本具备了实行阶梯式水价的条件。 一、定价原则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可根据条件先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可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阶梯式计量水价计算公式如下: 1.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 2.居民生活用水计量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平均人口×每人每月计划平均消费量; 具体比价关系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办法》第十四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第一级水量基数,根据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第二级水量基数,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制定;第三级水量基数,根据按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具体各级水量基数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关于凯里市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关于凯里市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贵州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的指导意见》(黔发改价格〔2014〕2397号)等文件通知要求。为贯彻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5年10月12日,我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了“凯里市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2015年10月20日组织召开了“凯里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座谈会,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凯里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7日第1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15年12月26日起凯里市中心城区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梯水价及各阶梯水量安排 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抄见水量)起对已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开始执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一)阶梯级数分为三级: 第一阶梯水价:2.15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水价:3.23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水价:6.45元/立方米 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户因不具备阶梯水量确认条件,仍执行单一制水价,水价为:2.15元/立方米。 (二)每户(或每人)每年各阶梯水量安排: 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16立方米(或每人每年72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一阶梯水量。 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16—288立方米(不含216立方米,含288立方米)之间或每人每年72—96立方米(不含72立方米,含96立方米)的为第二阶梯水量。 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88立方米(不含288立方米)或每人每年96立方米(不含96立方米)以上的为第三阶梯水量。 二、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抄见水量)起对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水价按第一阶梯价格和第二阶梯价格进行算术平均后的综合水价执行,即(2.15+3.23)÷2=2.69元/立方米。 三、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抄见水量)起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超

叶集区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调查测算(上

xx试验区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测算说明 一、工程基本概况 (一)工程概况 1、xx灌区基本情况 叶集辖区内干渠总长42.5 km,其中史河总干渠长28 km,沣西12km,沣东2.5km;支渠、分支渠11条,长132km,斗农渠54条,长270 km。干渠自流灌溉放水闸口48个;设计灌溉面积7.73万亩,提水灌溉面积9.8万亩,总设计流量13.53m3/s。全区均属淠史杭灌区,其中自流灌区设计面积77317亩(徐小圩支渠、胜天支渠、双塘支渠、闸上分支渠、四彭分支渠及43个直灌放水口),提水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8万亩(平岗、方大洼、侯堰头、林店、王店、长岗电灌支渠及武昌、龙岗、白龙井东西站等)。 2、灌区现状说明 史河灌区以梅山水库为水源,从红石嘴渠首枢纽引水灌溉。进水闸设计流量145m3/s,设计控制灌溉面积285万亩(近期按设计流量面积为273万亩),灌区行政区划包括金寨、霍邱、金安区、叶集区。史河总干渠全长 42km,从总干渠直接引水灌溉面积16.62万亩(最终规模为19万亩),其中自流灌溉11.22万亩,提水灌溉面积 5.4万亩。史河总干渠上共有直灌口49座,其中金寨县9座,霍邱县19座,叶集区21座。 3、水库工程 叶集区已建有中、小型水库91座,其中小(一)型水库3座, 小(二)型水库88座,总库容1987万m3。91座水库建成后,发挥了防洪、灌溉、养殖、供水等综合效益,保护G312、S310、S209及乡镇公路安全,为全区农业丰产丰收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工程水文气象特征

我区属北亚热带北部边缘东亚季风气候区,夏季多西南风,冬季多偏北风,年最多风向为偏北风,多年平均风速2.5m/s,多年最大风速14m/s。多年平均降水量1130mm,多年平均气温15.5℃,极端最高气温41.4℃,极端最低气温-13.9℃,无霜期228d。地表径流取决于降水,年际年内变化大,时空分布不均,多年平均径流深325mm,丰水年和枯水年径流量的比值是4:1。降水量大部分集中在汛期(5~9月份),占全年的63%,其中7月份占全年的17%,叶集试验区境内的史河时有洪灾发生,但在干旱年份,也有许多支流断流干涸,河流流量变化很大。 (三)工程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叶集区水利局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辖4个水管所、1个电灌站和1个大堤管理所;现有员工93人,其中在职职工67人,退休职工26人,遗属5人。叶编〔2003〕5号批准水利局机关定编10人,现有14人。 (四)工程运行情况情况 1、蓄水工程 全区蓄水工程为小水库蓄水工程和塘坝蓄水工程。设计标准低,蓄水量少,防汛道路多是土路,晴通雨阻,亟需加固扩容。 2、引水工程 为史河总干渠、沣西干渠、沣东干渠,这是灌溉工程蓄水、引水、提水的主要水源。 3、灌区配套 叶集区均属淠史杭史河灌区,沿干渠有徐小圩支渠、胜天支渠、双塘支渠、闸上分支渠、横坝支渠、四彭分支渠等48个直灌放水口,另外,提水有平岗、尧岭、侯堰头、林店、王店、长岗、老堰埂电灌支渠及武昌、龙岗、白龙井东西站等电灌渠。 4、河道整治

浅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两部制水价测算

浅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两部制水价测算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价关系到供水工程效益的发挥,用水户的承受能力和安全水的推广。两部制水价由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组成,文章以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例,论述水价的测算依据、程序、方法及过程,对供水成本、费用、利润、税金等财务指标及提水量、售水量等非财务指标逐层分析,为两部制水价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的应用提供基础数据,为政府核定供水价格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农村饮水;水价;测算 一、引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几年来,国家拨付大量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极大改善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在工程运行过程中,供水价格无疑是最敏感、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合理的水价政策不仅有利于促进农村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也有利于调节农民的用水需求,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两部制水价。本文试按两部制水价的基本原理结合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实际,对其测算展开探讨。 二、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基本情况

丰县地处江苏省西北部,苏、鲁、皖三省交界处,地势高亢,水资源十分匮乏,属于饮用水高氟区。为解决该县饮水不安全问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积极争取,2004年该县被列为全省六个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试点县之一,在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根据《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该县先后实施了四个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水厂24处,钻打水源井106眼,铺设管道7072km,单井设计供水能力50m3/h,受益人口54.64万人,提前一年完成了全国示范县建设任务。 工程完成后,为切实发挥工程效益,该县积极探索建后管理方式,于2009年4月出台了《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县水利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县物价部门负责供水水价的调查核算、监督检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组建县供水公司,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和监督;以镇为单位注册成立分公司,具体负责镇域内工程运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供水公司要合理确定水价供水成本,县供水公司提取工程折旧费、大修理费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工程的大修和设备改造。暂行办法的颁布,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工程的长期运行提供了法规依据。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测算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融资渠道和资金投向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规划实施中,建立了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资

上海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

上海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 A-A+2013年7月30日15:23上海供水热线10 条评论 按照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水价的复函》(沪发改价管[2013]015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水价的复函〉的通知》(沪水务[2013]6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为更好地做好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关的便民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时间 1、实施时间 按照《通知》要求,上海市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内居民阶梯水价方案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2、实施周期 居民阶梯水价以年度为实施(结算)周期。2014年起居民阶梯用水量按年度周期计算水量分档基数。由于现行对居民客户有按单、双月抄表开账及按月抄表开账等多种方式,实际结算周期起止时间略有差异,但均为12个月。 在某年度中,居民客户发生房屋转让、人口变更、新装水表等变化,将按月核定各阶梯水量分档基数(户年用水量÷全年月份×核定月数),次年起重新以年度抄表为计算周期核定各阶梯水量分档基数。 3、新老水价衔接 答:自调价实施之日起,按原抄表周期,第一次抄表按调整前的水费单价结算,第二次抄表按调整后的阶梯水价结算。20 13年底前,按照半年周期确定阶梯水量基数,即2013年剩余时间内,第一阶梯户均0-11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户均110-15 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为超过150立方米部分。 二、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1、阶梯水价实施的范围为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一户一表”的居民客户; 2、合用表的居民客户暂不执行阶梯式水价,按第一阶梯水费单价结算; 3、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客户(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80元调整为3.6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12元,排水价格为1.70元(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排水价格实际为1.53元)。 三、居民阶梯水价分档水量及价格 上海市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用水量为单位实施。当累计水量达到年度阶梯水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分档水量和价格见下表:

关于调整水价通告

关于调整水价通告 对水价进行调整时,需要发出通告,告知相关用户。下面WTT 小雅给大家带来关于调整水价通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调整水价通告范文篇一 根据《关于调整滁城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滁发改价格〔20xx〕346号)精神,自20xx年1月1日起,我校水价从 2.18元/立方米上调至2.43元/立方米。 附件:关于调整滁城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docx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年12月26日 关于调整水价通告范文篇二 尊敬的各位商户: xx商铺内用水将实行计划用水和阶梯价格,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费价格计划内用水,执行一级水价,即每吨1元。具体水价共分四级:一级水价1元/吨;二级水价2.1元/吨;三级水价3.2元/吨;四级水价4元/吨。 二、计划用量租用面积:100㎡-500㎡之间,每100㎡每月计划用水1吨;租用面积:501㎡-900㎡之间,每200㎡每月计划用水1吨;租用面积:901㎡-1500㎡之间,每300㎡每月计划用水1吨;租用面积:1501㎡以上面积,每增加500㎡,每月计划用水

1吨。计划内用水,每吨按一级水价计费,超出部分按二级水价计算,成倍超用水量,按三级或四级水价计费,具体收费计算量以收费单为准。 三、执行时间新的阶梯水费价格自20xx年6月执行。 四、缴费办法收取6月份水费时,同时对欠水费商户的拖欠部分开始收缴。新收费标准每执行一个月,同时收取之前拖欠水费商户的一个季度的水费(捆绑式收取),否则不接受只缴纳新的水费款项。 特此通知 Xxxxxxx管理中心 年6月8日 关于调整水价通告范文篇三 各有关局、总公司,各区县物价局:为促进节约用水和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步伐,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xx年1月20日起,适当调整我市自来水、地表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资源费㈠地表水资源费市水利局所属供水单位供工业消耗水和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的地表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0.60元。㈡地下水资源费 1、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0.60元。 2、各区县自来水公司(含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收购的自来水企业)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0.60元。 3、农业用地下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02元调为

济南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

济南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 按照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 知》(济价格字[2015]2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本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为更好地做好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关的便民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居民阶梯水价实施对象为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的居民生活用水户。 二、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时间、周期及衔接 1、实施时间 按照《通知》要求,居民阶梯水价方案自2015年05月 01日起实施。 2、实施周期 居民阶梯水价以日历年为实施(结算)周期。居民阶梯用水量基数按年核定、两个月抄表一次、逐月累进的原则计算。2015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8个月的用水量计算。 3 、新旧水价衔接 自调价实施之日起,界定新旧水价,第一次抄表按调整 前的水费单价结算,第二次抄表按调整后的阶梯水价结算。 三、居民阶梯水价分档水量及价格 济南市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用水量为单位实施。当累

计水量达到年度阶梯水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超出部分实行下一阶梯价格 (1)户内人口4人(含)分档水量和价格见下表: (2)户内人口4人以下的不需办理手续,户内人口5人及5人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用水基数3 立方米,即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6立方米,并 自多人口签约登记次月起计算。 (3)未实施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水价暂按第一阶梯水价标 准执行。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仍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 民用水户,将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适当加价。需要办理一户一表 业务的用户,应与供水企业联系办理相关业务。 (4)对于卡式水表预付费的居民用户,按日历年内累计 购水量执行阶梯水价 (5)按照物价局规定,托幼园所、学校、社区福利机构

城市居民用水阶梯计量水价工作要点提示

关于城市居民用水阶梯计量水价工作要点提示2013年的最后一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再次将居民用水阶梯计量水价改革摆到社会公众面前,并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其中也不乏借机提价的质疑。 实际上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然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早在1998年《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就已提出“城市供水应逐步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或阶梯式计量水价”,并明确了阶梯式计价的分级、级差和计算公式。 阶梯式计量水价可分为三级,级差为1∶∶2。 阶梯式计量水价计算公式如下: (一)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 (二)居民生活用水计量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平均人口×每人每月计划平均消费量; 当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就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611号)文件,指出“试点城市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水价调整,重点开展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

民生活用水实行‘两部制水价’的试点工作”。 2000年10月原国家计委发布《关于印发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计价格[2000]1702号)的通知,指出“适时推进阶梯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就在同年的11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中,再次指出“在逐步提高水价的同时,可继续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对超计划和超定额用水要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 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号),提出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价格的日程表,要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一是调整水价要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相结合。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应当创造条件在2003年底以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他城市也要争取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 眼看就要到期,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再次强调“加快推进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未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地区要争取在2005年底前实施。已实施的地区,要依据本地情况,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在确保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适当拉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实行用水包费制的地区,要限期实行计量计价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同年6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又一次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行为,准确、科学地核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是指供水经营者或政府有关部门在科学、合理确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核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行为。 第二章水价构成 第四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 第五条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薪酬、直接材料、其它直接支出、制造费用以及水资源费等。 1、职工薪酬。是指水利工程供水运行和生产经营部门职工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指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货币报酬)、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基本保险费。 2、直接材料。包括水利供水工程运行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原水、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以及其它直接材料等。 3、其它直接支出。指水利供水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除职工薪酬、直接材料以外的与供水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供水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观测费、临时设施费等。 4、制造费用。包括供水经营者所属生产经营、服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运输费、设计制图费、监测费、保险费、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试验检验费、季节性修理期间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5、水资源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和核算。 第六条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在供水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资料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销售服务费,代收水

北京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

北京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促进水资源节约,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京发改〔2014〕86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城镇供水范围内实现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 第三条供水管理或物业等水费查收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对居民用户定期抄表,并按照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及时间实施居民阶梯水价。 第四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准。对于一户多表用户,按户核算用水量。 第五条对于不具备分户计量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对于一表多户的居民用户,具备分表条件的,原则上按“京水务供〔2005〕3号”文件规定,进行分户计量改造。 第六条居民阶梯水价以日历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核算。 第七条居民阶梯水价每户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实行分档递增。详见下表: 北京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表 单位:元/立方米 户内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 第八条对于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按每个日历年内每次抄表的水量累计执行阶梯水价;跨年抄表时,以1月1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水天数,分段计算上年用水量及当年用水量。 第九条对于卡式水表预付费的居民用户,按日历年内累计购水量执行阶梯水价。 第十条水价调整后,供水管理或物业等水费查收单位抄表计费时,以调价日为划分点,根据调价日前后用水天数,按新旧水价分段计费,并自调价日起开始计算阶梯水价当年用水量。 第十一条户内人口6人(含)以上的居民用户,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及本人有效联系电话,由供水管理或物业等水费查收单位办理多人口用户分档水量基数核增手续,有效期为2年。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2014年各档水量标准按8个月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在121—176立方米之间,第三阶梯用水量为176立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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